发布时间:2026-08-25管理员R点击次数:340
现对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牲畜检验检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一);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技改项目(项目二)打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牲畜检验检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一);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技改项目(项目二)
建设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一)、技改(项目二)
建设规模:
项目一: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拟投资400万元,利用现有土地5.835亩和厂房1802.65平方米,建设实验室等检验检疫配套设施,实施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牲畜检验检疫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二: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拟投资1300万元,使用由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的土地3424m2,新建厂房1725.05m2,购置解剖输送自动线、白条自动喷淋装置、运河式烫毛隧道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进行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年屠宰2万头生猪。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名称 | 经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相对厂 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经度/度 | 纬度/度 | |||||
撒网圩 | 119.903478852 | 30.846874051 | 居民区 | 人群 | 北 | 199 |
雉潭头 | 119.903901593 | 30.847806806 | 居民区 | 人群 | 东北 | 468 |
严家角 | 119.909319655 | 30.845451827 | 居民区 | 人群 | 东北 | 370 |
绣球新村 | 119.903204219 | 30.838006015 | 居民区 | 人群 | 南 | 497 |
陆家桥 | 119.901376000 | 30.839932494 | 居民区 | 人群 | 西南 | 368 |
邵埠头 | 119.897453562 | 30.841535802 | 居民区 | 人群 | 西南 | 302 |
金家沟 | 119.898901955 | 30.846610541 | 居民区 | 人群 | 西北 | 165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项目一检疫合格区、隔离间、病畜处理间恶臭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恶臭废气及项目二屠宰车间恶臭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后通过配套的“一级碱洗填料塔+二级酸洗填料塔”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综上所述,企业在环保收集、治理设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本项目废气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浓度较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至长兴和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项目纳管废水pH、SS、BOD5、CODCr、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氨氮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长兴和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CODCr、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2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pH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修改单)中“表4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瞬时值)”;SS、BOD5、动植物油等3项执行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修改单)中“表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的一级标准A标准。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4、噪声
项目噪声源在采取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5、环境风险
根据评价结果,企业通过加强风险管、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措施后,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
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若发生泄漏时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全厂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要素 | 排放(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项目一检疫合格区、隔离间、病畜处理间、验收间恶臭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恶臭废气、项目二屠宰车间恶臭废气 (DA001)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项目一检疫合格区、隔离间、病畜处理间、验收间恶臭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仓库恶臭废气、项目二屠宰车间恶臭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后通过配套的“一级碱洗填料塔+二级酸洗填料塔”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无组织 (厂界)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
地表水环境 | 废水总排口(DW001) | 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 |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至长兴和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 | ①合理进行厂区总图布置,尽量将主要噪声源布设在生产场地中心,增大外环境与生产区之间的距离。②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因设备故障而产生非正常生产噪声。③生产厂房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隔基础,做好隔震垫。④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关闭所有门窗。⑤合理安排运输和装卸,规范操作,减少撞击和其它人为噪声。⑥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区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分别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危险固废:危险固废暂存在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置;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①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厂区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 ③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或导排沟。 ④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的管理,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 ⑤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防漏、防腐工作。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液体原料桶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止泄漏液进入污水管道、附近水体或土壤;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③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做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液态危险废物贮存于密闭容器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④要求企业定期对企业雨污管道、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⑤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⑥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企业应及时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应急物资。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①按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②及时完成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③要求企业在实际发生排污之前进行排污许可变更(简化管理)。 ④项目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或者厂区总平面布局发生重大变动以及选址更改等,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局报备,必要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牲畜检验检疫中心建设项目、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技改项目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长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因此,在企业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查阅时间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8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8日(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8日止。
十、环评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十一、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17612298880
联系地址: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
2、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竞钰
联系电话:15167150860
E-mail:343432345@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善贤路4号4层4109室
3、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7楼
联系方式:0572-6238087
发布单位:长兴县至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和平屠宰场
2026年8月25日